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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

书面资格审查:

由主办机构就参加者所有个人资料及作品简介,进行书面审查,如主办单位发现短片内容无法判读、不清晰、不符合资格、参加者资料未够详尽等,有任何异常或不符合参加规定,主办机构可自行决定取消其参赛资格。参赛作品经书面审查通过后,交付评审团进行评审。

评审:

(一)评判团由学术界、业界及知名人士组成。

(二)决选由决选评审团(包括台港业界之专业人士、学者及主办单位代表)负责评选,以评分方式进行。

(三)主办单位及评审团有权取消违例作品及参赛资格。

(四)评选结果及名次皆由评审团作最终决定。

(五)若评审团认为某一组别之参赛作品,质量水平未达得奖之要求,评审团有权不颁发有关奖项及奖金。

评审标准:

(一)初选评审标准:

  • 创作创意表现40%、主题与意象表达40%、影像张力与音乐20%

(二)复选及决选评审标准:

  • 创意评比60%、内容评比40%
  • 实际评选标准以评选委会决议为准

网上人气奖

  • 参赛作品经主办机构初步评审后,各组别的入围作品将于比赛网站内发放(台湾及香港地区每组各5套短片)
  • 台湾及香港居民均可以参加投票,每人可于每一个组别投票(中学组、大专组及公开组)1次,共同投选他们最喜爱的作品
  • 于该项组别获选票数最多的短片参赛者可获得网上人气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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