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細則」
為宣揚尊重知識產權及提倡創意文化,香港知識產權會及台灣著作權保護基金會聯合舉辦一個跨地域的短片創作比賽。台灣及香港的高中生、大專生及公眾人士,可以透過製作30秒的短片,鼓勵創意、提高公眾人士有關知識產權的意識
比賽主題:
以宣揚保護知識產權、提倡創意、鼓勵尊重他人創作的成果為題材。例如:網上檔案分享、鼓勵創作文化、商業保護創意知多少、校園防範侵權事件簿等等
參賽組別:
- 中學組(中四至中七全日制學生)
- 大專組(包括:修讀學士、專業文憑、副學士、高級文憑、高級證書、證書等等全日制學生)
- 公開組(任何人士均可參加,如以組別形式參與,其中一名參加者必須是非學生並年滿18歲)
參賽資格及規則:
- 參賽者須為香港居民
- 參賽者可以個人或小組名義參賽,每組以4人為限
- 參賽者其中一人必須是該作品的導演
- 所有作品如曾經被公開放映、展出或於其他比賽中獲獎均不被接納
作品要求:
- 作品片長:30秒(超過或不足30秒,以±1秒為限,參賽者將被取消參賽資格。)
- 參賽語言:
作品可選用廣東話、普通話、台語或英語作為主要表達語言,而參賽者亦必須:
1) 在其作品中加上中/英文字幕或;
2) 在提交作品時附上中/英文對白稿乙份
- 每位參賽者最多可遞交一個參賽作品(“作品”),最多可參加兩個組別,每件作品可選擇以下列模式提交:
1) DV(PAL)或DVD光碟1隻,及有關作品2個拷貝,或
2) 把作品上載至比賽網站 ,而每段短片檔案容量不可超過2MB
- 參賽者須填妥報名表格(包括所有授權材料)內的各項資料。(只需填寫中文或英文其中一個版本),附以150字或以下的作品簡介,及遞交4張劇照(以4R或JPEG形式提交)。
- 若參賽作品獲任何機構或學院的贊助或資助拍攝,須在表格上清楚註明贊助或資助之詳情
- 參賽者必須確保贊助之單位不會干預其創作及其知識產權之權屬
- 參賽者必須為其作品之原創者,並須全權擁有其作品之版權及有關知識產權之權益
- 主辦機構不容許參賽者擅自採用別人之音樂、錄像或影片片段。所有參賽短片必須是原創。短片若載有任何歌曲或背景音樂,必須是原創或從大會指定網站內下載。 如有任何違規者,將被取消參賽資格
- 參賽作品若有抵觸任何有關版權的法例,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承擔,主辦機構概不負責
- 作品必須為2007年1月1日或以後完成之製作
- 香港之參賽者在製作過程中必須遵守香港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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